中等职业学校(含五年制高职)学校录取
(一)录取控制线的划定
1.五年制高职学校(不含体育、艺术专业 )的录取控制线,按中考文化考试总分的60%(即270分)确定。若线上生源不足,由市教育局向省教育厅申报并经批准后,再降低录取控制线分数的10%以内(即243分以上)录取。
2.五年制高职体育、艺术专业(必须有专业考试成绩)最低文化录取控制线,以五年制高职最低控制线分数的60%(即162分)确定,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二)录取办法
1.五年制高职学校录取
(1)根据五年制高职学校的要求,组织符合条件的考生进行体检、面试,确定体检、面试合格名单。
(2)市招生办根据五年制高职学校的招生计划数和考生报考的志愿情况,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向学校提供考生的信息,
(3)五年制高职若仍然线上生源不足,需调整生源计划时,由学校向省教育厅提出申请,由省里统一调整。
2.中等职业学校录取
(1)市招生办根据中等职业学校的招生计划数和考生报考的志愿情况,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向学校提供考生的信息,由学校根据考生志愿和办学情况确定录取专业,发录取通知书。
(2)中等职业学校如果未完成招生任务,学校可在参加中考的未被录取的初中毕业生中自行组织生源,对愿意接受高中阶段职业教育而未参加当年统一升学考试的应、往届初中毕业生及具有同等学力的人员实行招生学校自主招生。
(3)十月中旬中等职业学校将确定录取的考生花名册和数据软盘送市教育局办理审批手续。
3 .考生档案管理
考生纸质档案由县级招生办统一管理,被录取的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和身份证等有关证件,到县(市、区)招生办(或其指定地点)签领密封的本人纸质档案,并负责保管、安全携带到校,办理入学手续。